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采用“申请—考核”制进行博士生招生,根据《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“申请—考核”制实施办法》,请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按照以下规定参加复试,新闻与传播学院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书。
 一、参加复试的条件和要求
 1、符合报名条件、通过材料审查和初审。
 2、新闻与传播学院招收博士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,原则上要求学生档案人事关系均转入北大(不含港澳台、留学生)。
 二、复试时间、地点安排
 请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,于2025年2月21日上午9:00-11:30,13:30-16:30到新闻与传播学院231室进行资格审查,外语审核。
 2月22日面试8:00-结束,待考室344。
 二、考生资格、外语原件审查
 (一)资格审查时需校验的材料:
 1、中国大陆(内地)申请人,需出示居民身份证;
 中国港澳地区申请人,请出示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居民居住证》;
 中国台湾地区申请人,请出示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《台湾居民居住证》;
 留学生出示护照。
 2、往届生出示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,最后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;持有国(境)外学位证书者,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。
 2025年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出示“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”,学生证原件(或应届毕业硕士生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原件)。
 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,出示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即可。
 3、外语成绩证明原件。如外语成绩认定为雅思、托福、六级、英语专八的考生(名单见附件1)须在复试现场登录报名网站查验成绩,请提前准备好用户名和密码以备使用。
 4、考生提交人事档案转入的承诺书。(详见附件2,留学生、港澳台考生不用)
 未于规定时间内前来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。
 三、复试规则
 1、复试专家组
 复试专家组共2组,每组由5位招生专家组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。
 2、复试方式
 (1)复试方式:论文、面试
 (2)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向专家面试组作报告。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、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、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。面试组对学生的攻博研究计划、学科背景、专业素质、外语口语水平、思维能力、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和评价。复试(论文、面试)成绩按百分制计分,论文、面试成绩60分及格。
 3、总成绩的计算
 (1)总成绩由论文和面试成绩两部分构成;
 (2)考生的总成绩,根据上述两部分的成绩论文50%、面试50%的权重进行计算(百分制)。
 (3)报名材料审核分数不计入总成绩。
 四、初取规则
 1、论文、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初取。
 2、各专家组在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专业的计划招生人数,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初取名单。
  
  
 附件1:须现场核验外语成绩的考生名单:
 核验雅思成绩名单:陈彦桦、赵雨珂、李书鹏、张璐洋、李月玲、王昱昊、王治钧、田原、陈博尔、刘影。
 核验托福成绩名单:张未。
 核验六级成绩名单:刘一然、王烨烜、周奕彤、陈文焕。
 核验英语专八成绩名单:叶紫瑜。
  
    
  
 附件2:
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生入学考试考生转档承诺书
 
  
   
    
     考生编号  |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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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报考专业  | 
        | 
    
    
     姓   名  | 
        | 
     报考方向  | 
        | 
    
    
     联系电话  | 
        | 
     邮     箱  | 
        | 
    
    
     工作单位  | 
        | 
    
    
     特别说明: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招收的博士生,除符合特殊政策规定不应转档或可以不转档考生外,考生皆须转档就读。凡申请不转档的考生,请提交书面申请,通过所报考专业的复试并符合初取条件的,由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可以不转档。不转档的考生入学后学校不安排住宿;不享受学校的博士岗位奖学金;不享受学校的公费医疗;不享受学校的就业分配。  | 
    
    
     本人承诺: 本人已认真阅读上述特别说明,全面知悉其内容,并作出如下承诺:   人事档案转档,同时承诺将于收到录取通知书后,最迟在入学报到时将档案转入北京大学。如在入学报到时仍未按规定办理转档手续,本人承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。   考生签字:_________   年   月   日  | 
    
    
      人事档案不转入北京大学原因(上面承诺签字的考生不填写此项):  |